106年9月3日(星期日)上午9時53分,宜蘭縣政府消防局接獲羅東林區管理處人員來電表示:該局特遣隊在大同鄉石門溪上游探勘,其中一名隊員不慎被溪水沖走,造成頭部、四肢受傷,無法行走,意識清楚,請求派員前往協助救援。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消防人員13名,後勤車4車、救護車1輛、會同林務局2名人員及轄區1名員警,前往執行救援任務,因現場溪水暴漲湍急,現場搜救人員以挖土機渡河,克服湍急溪水持續挺進接近傷者,另因傷者已無法行走,為避免長程搬運造成傷勢惡化,故同步申請空勤直升機救援,然因事發當天山區天候不佳,故直升機中途折返,持續由地面部隊挺進搜救。
另今(4)日清晨6時40分,現場指揮官視天候轉晴,立即回報現場天候及能見度等訊息及山區現場適合吊掛救援地點之GPS定位資訊後,請求申請直昇機,結合立體救災等空中救援戰術,縮短傷患送醫時間。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於07時41分由花蓮基地起飛後,8時15分抵達事故現場,進行吊掛救援作業,8時31分降落於羅東運動公園,隨即由宜蘭縣政府消防局現場待命之救護人車,接手評估患者生命徵象穩定後,旋即後送傷者前往羅東博愛醫院進行救治,任務順利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