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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宣導及應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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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日期:107-09-05    資料來源:減災規劃科

隨著天氣逐漸炎熱,民眾前往溪流、海邊等水域嬉戲玩水之機會大增,然而,就在「不小心」、「忽視警告禁制標語」及「缺乏正確之戲水觀念」…等情況下,使得溺水意外事件頻傳。

為有效防範此等不幸事故發生,並強化消防人員水域救生作為,內政部特於每年4月至9月水上活動盛行之際函發加強防溺措施指導計畫,要求各級消防機關研析轄內歷年溺水事件原因及加強防溺措施執行情形,據以訂定細部執行計畫以落實執行各項防溺措施。

另為配合相關水域管理機關保障民眾生命安全,呼籲大家共同提高警覺,勿輕忽水上活動安全,避免溺水悲劇意外再次發生,並留意以下安全事項:

一、評估天氣狀況,如遇颱風、大雨特報等情形,切勿冒險從事水上活動。

二、選擇有救生人員值勤的水域從事水上活動,並聽從救生人員指導。

三、不可在設有「禁止戲水(游泳)」或「水深危險」等禁制標誌的區域戲水或從事任何水上活動。

四、如看到溪河上游山區烏雲密布,或溪河水流突然夾帶大量泥沙出現混濁狀態,應趕快上岸逃生,以免被暴漲的溪水所圍困而發生危險。

五、從事磯釣活動應確實穿戴救生衣、釘鞋與安全帽,隨時掌握海邊風浪等級及漲、退潮時間,並注意可能忽然來襲的瘋狗浪,以免發生事故。

六、如發現有人溺水,應大聲呼叫請求支援,並打118、119向海巡單位或消防單位求援,切勿自行冒然下水施救;並察看周圍是否有救生繩、救生圈等具有浮力之物品,作為岸上施救的救生器材。

七、時值進入炎炎夏日之際、戲水高峰期間,再次呼籲全國民眾能依前揭注意事項於下水前多一份準備,做好水域確認及安全防護等相關工作,才能盡情享受各項水域活動,「快快樂樂戲水,平平安安回家」。

 

上版日期:10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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