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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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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27       
壹、認識火災
 
    一、火災之分類
        火災依燃燒物質之不同可區分為四大類:
類別 名稱 說明 備註
A類火災 普通火災 普通可燃物如木製品、紙纖維、棉、布、合成只樹脂、橡膠、塑膠等發生之火災。通常建築物之火災即屬此類。 可以藉水或含水溶液的冷卻作用使燃燒物溫度降低,以致達成滅火效果。
B類火災 油火災 可燃物液體如石油、或可燃性氣體如乙烷氣、乙炔氣、或可燃性油脂如塗料等發生之火災。 最有效的是以掩蓋法隔離氧氣,使之窒熄。此外如移開可燃物或降低溫度亦可以達到滅火效果。
C類火災 電氣火災 涉及通電中之電氣設備,如電器、變壓器、電線、配電盤等引起之火災。 有時可用不導電的滅火劑控制火勢,但如能截斷電源再視情況依A或B類火災處理,較為妥當。
D類火災 金屬火災 活性金屬如鎂、鉀、鋰、鋯、鈦等或其他禁水性物質燃燒引起之火災。 這些物質燃燒時溫度甚高,只有分別控制這些可燃金屬的特定滅火劑能有效滅火。﹝通常均會標明專用於何種金屬。﹞
 
 
    二、滅火的基本方法
燃燒條件 方法名稱 滅火原理 滅火方法
可燃物 移除法 搬離或除去可燃物。 將可燃物搬離火中或自燃燒的火焰中除去。
助燃物(氧) 窒息法 除去助燃物。 排除、隔絕或者稀釋空氣中的氧氣。
熱能 冷卻法 減少熱能。 使可燃物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
連鎖反應 抑制法 破壞連鎖反應。 加入能與游離基結合的物質,破壞或阻礙連鎖反應。
 
 
    三、建築物火災燃燒成長過程
  1. 成長期﹝Growth Development Period﹞
  2. 燃燒期或旺盛期﹝Burning Period or Fully Devlopment Period﹞
  3. 衰退期﹝Decay Period﹞
    四、火災對人之危害作用
        火災可怕的主要乃是火災過程中材料燃燒產生的結果明顯脅到人員性命,無論是對火災燃燒系內及鄰接區域之人員,但其相對嚴重性依每次火災狀況而定。火災對於人命安全之效應概分述如下:
 
        ﹝一﹞氧氣耗盡﹝Oxygen depletion﹞
        一般人類慣於在大氣之21%氧氣濃度下自在活動。當氧濃度低至17%,肌肉功能會減退,此為缺氧症﹝Anoxia﹞現象。在10~ 14%氧氣濃度時,人仍有意識,但顯現錯誤判斷力,且本身不察覺。在6~8%氧氣濃度時,呼吸停止,將在6~8分鐘內發生窒息 ﹝Asphyxiation﹞死亡。由火災引致之亢奮及活動量往往增加人體對氧氣之需求,所以實際上在氧氣濃度尚高時,即可能已出現氧 氣不足症狀。一般人存活的氧氣濃度低限為10%,然而能否到達些程度及多快到達,則依每次火災及燃燒系內不同位置而異,因 為此濃度受可燃物濃度、燃燒速度、燃燒系體積及透氣速率所影響。
        ﹝二﹞火焰﹝Flame﹞
        燒傷可能因火焰之直接接觸及熱輻射引起。由於火焰鮮少與燃燒物質脫離,所以對鄰接區域內人員常產生直接威脅,這點與燃 燒氣體及煙不同。皮膚若維持在溫度66℃﹝150℉﹞以上或受到 輻射熱3W/cm2以上,僅須1秒即可造成燒傷,故火焰溫度及其輻 射熱可能導致立即或事後致命。
        ﹝三﹞熱﹝Heat﹞
        熱對於燃燒系內及鄰接區域之人員皆具危險性。姑不論任何氧氣消耗或毒害性效應,由火焰產生之熱空氣及氣體,亦能引致燒 傷、熱虛脫、脫水及呼吸道閉塞﹝水腫﹞。生存極限之呼吸水平 溫度﹝Breathing level temperature﹞約為131℃﹝300℉﹞;但室內 氣溫高達140℃時仍能存活短暫時間。又呼吸水平高度Breathing level heigth﹞,從地板向上算起一般約為1.5公尺﹝5呎﹞以上之距 離,有時居室人員中兒童佔有顯著比例時,安全設計上則採用1.2 公尺﹝4呎﹞水平高。對於呼吸而言,超過66℃﹝150℉﹞之溫度 便難以忍受,此溫度領域可能會使消防人員救援及室內人員逃生 遲緩。
        ﹝四﹞毒性氣體﹝Toxic gases﹞
        一般高分子材料之熱分解及燃燒生成物成分種類繁雜,有時多達百種以上,然而對人體生理有具體毒性效應之氣體生成物僅是 其中一部分,如表1所列舉。這些氣體之毒害性成分基本上可分 為三類:
  1. 窒息性或昏迷性成分。
  2. 對感官或呼吸器官有刺激性之成分。
  3. 其他異常毒害性成分。
        雖從火災死亡統計資料得知,大部分罹難者是因吸入一氧化碳等有害燃燒氣體致死,但有時不宜過於強調,因為沒有一次火災 情況是相同的。此外一部分火災試驗也顯示有許多情況下任一毒 害氣體尚未到達致死濃度之前,最低存活氧氣濃度或最高呼吸水平溫度即已先行到達。
有機高分子材料燃燒產生之毒性氣體
成份 來源材料
CO、CO2 所有有機高分子材料
HCN、NO、NO2、NH3 羊毛、皮革、聚丙烯睛﹝PAN﹞、聚尿酯﹝PU﹞、耐龍、胺基樹脂等
SO2、H2S、COS、CS2 硫化橡膠、含硫高分子材料、羊毛
HCl、HF、HBr 聚氯乙烯﹝PVC﹞、含鹵素防火劑高分子材料、聚四氟乙烯﹝PTFE﹞
烷、烯 聚烯類及許多其化分子
聚苯乙烯、聚氯乙烯、聚酯等
酚、醛 酚醛樹脂
丙烯醛 木材、紙
甲醛 聚縮醛
甲酸、乙酸 纖維素纖維織品
 
 
        ﹝五﹞煙﹝Smoke﹞
        煙之定義為"材料發生燃燒或熱分解時所釋放出散播於空氣中之固態,液態微粒及氣體"。煙是火災燃燒過程中一項重要的產物,因為能見度﹝Visibility﹞是避難者能否逃出發生火災之建築物,以 及消防人員能否找出火災、撲滅火災的影響因素。煙會助長驚慌狀況,因為它有視線遮蔽及刺激效應。在許多情況,逃生途徑上 煙往往比溫度更早達到令人難以忍受程度。

        ﹝六﹞結構強度衰減﹝Structural strength reduction﹞

        因熱害﹝Heat damage﹞火燒造成建築物之結構組件破壞具有明 顯潛在危險性。可能發生清況有脆弱化,地板承受不起人員重量 ,或牆壁、屋頂崩塌。另外,火災對結構之破壞,有時不易單從外觀察覺,因此火災後結構強度衰減程度的評估相當重要。建築 物因結構受火害而崩塌毀壞的情況不多,但不可輕忽建築物受到 第二次外來災害﹝如地震﹞可能發生之危險。
貳、緊急應變常識
一、基本觀念:
  1. 正確的逃生,勝於迅速逃生。
  2. 冷靜不慌張、平時多演練。
  3. 低姿、沿牆、反方向。
  4. 逃生原則為「向下逃、關門」。
  5. 初期滅火原則為「滅不掉,還逃得掉」。
  6. 如不適合向室外逃生時,應關門後留在室內待救,並防止火煙侵入,不應跳樓。
二、初期應變:發生火警,應一面(派人)報警,一面撲救,切勿驚慌失措,僅顧逃生或搶救財物,而延誤報警。
  • 報案要領:火災時撥一一九電話,應將發生地點、如某街(路)某巷、某弄、某號、幾樓及附近明顯標誌一併報出,以便消防人員迅速到達現場救災。
  • 滅火要領:
    1. 一般火災,可用水或棉被等浸濕後覆蓋撲滅之。
    2. 油類及化學物品火災,可用乾粉、海龍、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撲救。
    3. 炒菜時油鍋起火,如無滅火器設備,可將鍋蓋蓋上或使用浸濕抹布(或毛巾等)覆蓋滅火。
  • 逃生避難要領:
  1. 向外進行逃生避難時:
  2. 火災時經常會中斷電源,故不可搭乘電梯,以免受困於電梯中。
  3. 循著避難方向指標,由安全梯進入安全梯逃生。
  4. 除非沒有退路,否則不應穿越濃煙區域。如使用濃煙逃生袋(或防煙袋(面罩))等輔助用具,亦應注意現場高溫及時間等相關因素,不可忽略安全而強行通過。如已無退路,可利用事先沾濕之毛巾或手帕,掩住口鼻,放低姿勢(爬行)通過。
  5. 在火場中,易讓人驚惶失措,特別是周遭一片黑暗時,因此如能沿著牆面逃生,則較不易迷失方向或錯失逃生門。
  6. 受困室內時:
    1. 要避免吸入濃煙,將門關緊,可利用膠布或沾溼毛巾、床單、衣服等塞住門縫,防止煙霧進入。另外如房間內有大樓中央空調使用的通風口,亦應一併塞住,以防止濃煙侵入。
    2. 至靠陽台或窗戶旁等易獲救處待救,並設法告知外面的人所在位置。如果你待救的房間有陽台或窗戶開口時,即應立即跑向陽台或窗戶之明顯位置,大聲呼救,並揮舞明顯顏色的衣服或手帕,以突顯目標,夜間如有手電筒,則以手電筒為佳。如所在的房間剛好沒有陽台或窗戶,則可利用電話打“119”告知消防隊,你等待救助的位置。
    3. 可運用緩降機、救助袋等避難器具逃生。如無法期待獲救時,可利用房間內之床單或窗簾捲成繩條狀,首尾互相打結銜接成逃生繩。將繩頭綁在房間內之柱子或固定物上,繩尾拋出陽台或窗外,沿著逃生繩往下攀爬逃生。如屋外排水管堅固,可考慮予用運用逃生。
    三、其他:
  1. 離開火場後,勿因任何原因再進入火場。
  2. 不可在火災現場圍觀,以免妨礙消防搶救。
  3. 安全梯等逃生避難設施才是最佳的逃生通道,可在短期內疏散大量人群,而緩降機等避難器具,係安全梯等無法利用時,所使用之輔助逃生器具。
  4. 部分民間團體假借宣導之名,進行推銷之實,且所推銷之消防器具超出市面行情甚多,讓民眾有受騙上當的感覺,嚴重影響消防形象。因此,併予提醒大眾,消防機關或政府部門,絕不可能委託民間團體至任何場所進行防火(災)宣導,更不會有推銷消防器具之情形,如有此種情形拒絕購買。
參、防火須知
 
    一、居家防火須知
        居家防火是火災防範的重點任務,提醒您以下的居家消防常識。
        (一) 住宅火災基本認識
  1. 住宅火災中大多數的人都是吸入濃煙及有毒氣體、或缺氧而死亡。
  2. 煙霧所含微粒子會阻絕光線並刺激眼睛,影響視線阻礙逃生,或造成恐慌而影響正常之判斷力。
        (二) 居家生活應注意事項
  • 揮發性之油類【汽油、酒精、香蕉油、溶劑油等】,最易引起火災,切勿放在家中。

揮發性之油類勿放在家中

  • 住宅四周巷道,違章建築或擅自設攤販,均會影響消防救災,應隨時向有關單位檢舉取締,以維護公共安全。
  • 家庭應自備滅火器,並熟悉使用方法以備不時之需;切勿任意裝璜、裝修或隔間,以免火警時產生濃煙阻礙逃生。
  • 廚房之塵垢油污應隨時清除、煙囟及油煙通風管等,必須加裝鐵絲紗罩,以減少油脂進入通風管道內。如設有煙囟,距離屋頂須有適當高度,以免火屑飛散,引起火災。

廚房之塵垢油污應隨時清除

  • 廚房之牆壁、天花板與灶台等,均應使用不燃性防火材料建造,廚房內並應設置具有多種效能之乾粉滅火器。
  • 房屋內部隔間、地板、天花板、窗廉等裝璜,宜使用不燃性材料或經防火處理之耐燃材料。
  • 不可在住家替爆竹工廠做廠外加工。
  • 樓房窗戶裝置防竊鐵柵或廣告招牌等,容易妨礙逃生,如已裝有鐵柵者,應開設一活動門並隨時注意打開,以免在火警發生時無法開啟阻礙逃生。
  • 汽車應自備多效能乾粉滅火器,以備滅火。
        (三) 養成良好生活習慣
  • 亂丟煙蒂是縱火的行為,床上吸煙更易失火燒身,吸煙人士務必養成隨手熄滅煙蒂的習慣。

床上吸煙更易失火燒身

  • 大人外出切勿將小孩反鎖在家,火柴、打火機等須放在安全處所,以免小孩玩火,引起火災。

大人外出切勿將小孩反鎖在家

  • 睡前和外出,確記消防安全檢查,關閉電氣、熄滅火源。

確記消防安全檢查,關閉電氣、熄滅火源

  • 生火取暖或以蚊香薰趕蚊蟲,易引起火災,務必小心處理。
  • 燃放爆竹,最易引起火災,應儘量避免這種習俗,如必須燃放時,應遠離易燃物品,切勿讓孩童任意玩放。
  • 火箭炮、衝天炮、雙響炮、瓦斯炮及砂炮等爆竹,均已列為最具危險之禁放爆竹,切勿玩放。
  • 作飯、燒菜時儘量避免離開現場;當油鍋起火時,應立即將鍋蓋蓋上或用濕之棉被覆蓋,切勿用水去撲救。

作飯、燒菜時儘量避免離開現場

        (四) 做好防火安全
  1. 防止電線短路,定期維護保護。
  2. 注意菸蒂處理,勿於床上吸煙。
  3. 火烹調審慎小心,排油煙機隨時清洗。
  4. 嚴禁兒童玩火,打火機等勿放置於小孩伸手可得之位置。
  5. 使用瓦斯養成隨手關閉之習慣。
  6. 神桌燈燭長期使用,注意防範電線破損或過熱。
  7. 祭祖焚燒紙錢,使用容器裝盛,避免被風吹散造成意外。
  8. 注意住宅附近可疑人物,居家四週不要堆積易燃物,機車避免置放於騎樓,避免遭人縱火。
        (五) 注意用電安全
  • 裝置電器時應注意事項:
    1. 家庭電源插座多使用雙插頭設計,但使用電熱器具時(如咖啡爐、電熨斗及烤麵包機等),不可同時使用同一插座,以維安全。
    2. 耗電量較大之電器,如冷氣機、大型電熱水器等,應使用獨立高負載專用迴路,並請電氣專業人員裝配。
    3. 保險絲或無熔絲開關乃針對過負載用電來切斷電路而設計,熔斷或跳開時,應請電氣專業人員了解過負載原因及可能問題,並予修護。
    4. 勿將延長線置於地毯下方或壓在重物下面,致電線內部銅線斷裂產生半斷線,造成過負載而產生高熱發生危險。
    5. 神桌燈具因長時間使用,應經常檢視配線絕緣是否有損壞,並清理插頭及插座間之塵埃,避免結合水份產生積污導電現象,致插頭分開之兩極會產生電流結合,發生火花導致火災危險。
    6. 住家重新裝潢時,一定要依用電狀況重新配置總用電容量、迴路、插座等,並更新所有電線。
    7. 平時使用應注意事項:

火災圖

  1. 使用電器時,千萬不可因事分心突然離開忘了關閉。
  2. 使用電煖爐時,切勿靠近衣物或易燃物品,尤其在烘烤衣服時,更不可隨意離開,以免烤燃衣物引起火災。
  3. 使用過久的電視機,如內部塵埃厚積,則很容易使絕緣劣化,發生漏電,或因蟲咬鼠嚙,將配線破壞,發生火花引起燃燒或爆炸,故應特別注意維護及檢查。
  4. 電器插頭務必插牢,不使鬆動,以免發生火花引燃近鄰旁物品。
  5. 電熱水器應隨時注意檢查其自動調節裝置是否損壞,以免發生高熱引起爆炸。
  6. 電器在使用時切勿讓小孩接近玩弄,以免觸電或引起火災;離家外出,應將室內電器關閉,以免發生火警。
  7. 電氣房及電源開關附近,應置備乾粉滅火器。
  • 故障排除時應注意事項:
  • 電器發生故障,有異狀首先應切斷電源開關,即時修理,以免發生短路,引起電線著火。
  • 屋內配線陳舊、外部絕緣體破損或插座損壞,都必須立即更換修理。
  • 保險絲熔斷,通常是用電過量的警告,切勿誤以為保險絲太細而換用較粗或以銅絲、鐵絲替代。
  • 切勿用潮濕的手碰電器設備,以防觸電。
  • 電線走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電源未切斷前,切勿用水潑覆其上,以防導電。
        (六) 設置簡易居家防災器具
  1.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發揮早期預警,俾利儘早採取應變措施,減少危害。
  2. 防煙袋或防煙面罩:於遭遇濃煙前使用,俾有較充裕的氧氣進行逃生避難。
  3. 緩降機:當建築物內部之逃生避難設施,無法順利提供逃生時,藉由緩降機,由設置處所抵達地面時所使用之逃生避難輔助工具。因此,其設置應考慮與安全梯之相關位置,俾符合二方向逃生之原則。
逃生路線
        (七) 備而不用的家庭逃生計畫
  • 基本原則:
    1. 考量家中可能之起火場所,選定二方向逃生路線,俾主要出入口無法逃生,能經由其它方向之門窗,至室外安全集合地點集結,並確保每個家庭成員都能知道屋外集合地點。
    2. 假如窗戶有裝置鐵窗,應預留可開啟之逃生口,並教導家中每一個人都能快速開啟。
    3. 平時準備妥適之簡易居家消防安全設備及應急用品,如滅火器、防煙袋、手電筒、醫藥箱、繩索、緊急聯絡電話卡,並瞭解其相關位置,做好維護保養,確保相關設備及器具能發揮應有功能。
    4. 製作緊急聯絡電話卡,保持常新,讓家中成員隨身攜帶乙張或擺放於固定位置,俾便緊急時容易取得。
  • 內容概要:
  • 簡易繪出家中傢俱及隔間等相關位置之平面圖,並將逃生路線(明確畫出二條逃生路線)、滅火器(或其它簡易滅火器具)、逃生避難器具、窗戶或逃生通道、醫藥箱、緊急聯絡電話卡位置暨其它必要物品標示於平面圖中。
  • 定期召開家庭會議之時間,俾便教育家人緊急時如何處理事故、如何自救及互相協助,同時教導小孩正確的逃生方法(如以濕毛巾掩住口鼻採取低姿勢爬行逃生找尋出口)。
  • 家庭逃生計畫之演練日期(宜每六個月進行乙次),俾利火災一旦發生時,能依平時之分工進行相關行動。
        (八) 冷靜處理火災緊急事故
  • 初期滅火:
  • 手提滅火器可以在火災初期迅速將火勢撲滅或局限火勢以待消防人員搶救。
  • 手提滅火器在家庭中多用於短距離(5公尺以內)及短時間可撲滅(10秒左右)之燃燒,如初期爐火或垃圾桶之燃燒,但已擴大延燒則無效果。
  • 撲救初期火災注意屋內人員已離開現場,並且通知消防單位。
  • 初期滅火失敗時,應撤離至安全地點,並儘可能清除周邊可燃物,或以不燃物品阻隔或覆蓋火源。
  • 如同時有二處起火,如本身安全無虞時,應先行撲滅火勢較小之處所。
  • 撲救初期火災必須是火勢尚未蔓延,並且侷限於小的區域,當火苗已上升至天花板時,應即逃生避難。
    • 及早通報:
  • 以電話通報119發生火災時,通常是情況緊急,精神狀態緊繃的時候,因此須俟電話鈴響後方可通話,切忌心急誤認無人接聽即掛斷再撥,更應特別注意通報語調之清晰。
  • 當火災發生時,應高喊“失火了﹗”或敲門向左鄰右舍通報。如大樓內部有火警警報設備時,首先發現者應立即按下火警報鈴,俾通知值班人員、總機或內部居民,運用電話通報一一九火警台。而為使通報內容迅速、正確傳達,最好有「通報範例」,供緊急時參考。
  • 通報消防機關時,應說明下列內容:
  • 事故之種類(火災或救護)。
  • 火警詳細地點(建築物名稱)及起火處所。
  • 火災之狀況(起火位置、燃燒物、燃燒程度、有無待救人員)。
  • 其它必要資訊。
  • 逃生避難:
  • 在火災初期,消防人員尚未到達火場之前,起火場所內人員,如平時已建立有組織的自救行為。尚火災發生時,應充分利用建築物內設置之消防安全設備及平日緊急應變之訓練,進行初期滅火、通報聯絡及避難引導。
  • 前往安全地點撤離時,開門之前,應以手背碰觸門,如覺燙手,應留在屋內待救。離開房間前,應關閉門窗,以控制火勢發展。如進行撤離時通道已有煙霧時﹐要用毛巾(最好是濕毛巾)捂住口鼻,沿牆邊、低身匍匐前進。如果無法利逃離現場,儘可能選擇靠馬路之居室,緊閉房門以濕毛巾等塞住門縫,以防濃煙蔓延,並於窗口揮動明顯衣物等待救援。
  • 就地取材創造條件逃生,在火勢並不十分猛烈時,可以將衣褲等用水浸濕,披在身上,從樓上迅速往下逃生。
  • 利用建築物本身及附近的自然條件逃生,藉由建築物的陽臺、窗口、樓頂等逃生。逃生時,除了充份利用這些自然條件外,更重要的是還要根據個人自身的能力,在本身能力沒有一定把握的情況下,千萬不要冒然行事。
  • 利用現有救生器材逃生,當建築內設有避難梯、救助袋緩降機等避難輔助器具時,在無法利用安全梯逃生的情況下,可以利用它們進行逃生。
資料來源:
消防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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