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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強化防火管理制度指導綱領及防災中心服勤人員訓練要點

日期:111-10-27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

在高層建築物及大規模建築物中,核心要員及防災中心服勤人員是相當重要角色。
平時實施各項檢查、隨時監控建築物內各項系統及設備的正常運作,災害發生時,立即啟動緊急應變程序並各司其職,將損失降到最低。
消防署修正「強化防火管理制度指導綱領」,重點如下:
1.增訂核心要員須具備地震防災應變等技能,並修正核心要員配置人數及刪除防火管理技術員相關規定。
2.地震防災應變事項納入消防防護計畫,並強化自衛消防編組。
3.增訂地震防災應變之平時整備事項,修正核心要員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等,比照防災中心服勤人員訓練要點所定規範辦理。
內政部修正「防災中心服勤人員訓練要點」,重點如下:
1.修正防災中心服勤人員初訓及複訓課程內容及時數。
2.刪除領有防火管理人證書者,得抵減課程之規定。
3.修正訓練課程講師資格。
因應大規模震災及複合式災害的發生,防災中心服勤人員往往身兼自衛消防編組之本部核心要員,應具備防火防災管理、基礎緊急救護與火災及地震緊急應變的知識及技能,在火災或地震發生時整合建築物內之各項軟硬體防救災資訊,結合自衛消防編組進行初期應變,以減少災害所致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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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版日期:11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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