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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宣導及應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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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劃定0403地震災害危險潛勢區域為警戒區範圍

日期:113-04-03    資料來源:減災規劃科

公告劃定地震災害危險潛勢區域為警戒區範圍,於地震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時生效,非持有通行證件,不得進入。

0403地震1

0403地震2

上版日期:11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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